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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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循穆斯林駁論看基督的神性
Keith Thompson
耶穌是神嗎?這是基督徒與穆斯林數百年來主要爭論之一。懷著真誠的心研經的人都知道,許多經文都指耶穌基督是神,這是無庸置疑的;然而許多穆斯林護教家和自由派評論者都企圖辯駁這點。本文嘗試以基督的神性為個案,回應穆斯林幾個主要駁論。
穆斯林承認的要點
在研讀有關基督神性之聖經論據前,必須指出,許多穆斯林護教家已經承認,同意聖經不僅教導基督的神性,也導教三位一體觀;這取態反映穆斯林護教家在基督論上意見不一,有的認為聖經沒說耶穌是神,也有的同意有些經文的確有此教導。
穆斯林護教家Yahya Hayder Seymour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讓步說,聖經不僅教導耶穌是神,他甚至同意約翰福音是講三位一體神的福音:
我肯定約翰福音是講三位一體論的福音。[1]
這與其他穆斯林護教家說法矛盾。例如著名的穆斯林護教家Shabir Ally曾說:
「…聖經與古蘭經都教導說耶穌並不是神。」[2]
在上一篇文章[3],我談到穆斯林護教家Sami Zaatari誤以為約翰福音1:14是某些英譯本以括號插進的 ,希臘原文聖經沒有此節;他說後來的英譯者把這句加進去:
「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(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)。」(約翰福音1:14)
文章裡我已談到,雖然有些英譯本用括號標示此句,但希臘原文亦有之,早期教父也曾引述。然而當Zaatari繼續申論時,卻也承認聖經的確教導三位一體論:
「大家看到了,若沒有括號內那些錯誤的、洗腦的經文,這節就沒有任何三位一體的含義!」
可見穆斯林護教界關於聖經對耶穌的教導眾說紛紜。另舉一例,許多穆斯林護教家都認為聖經不曾教導耶穌是神,Bassam Zawadi卻持不同意見,他說:
「我不認同整本新約聖經(尤其保羅作品)都沒教導三位一體論,只認同耶穌本身在四福音裡並沒有這樣教導。」[4]
所以儘管許多穆斯林聲稱整本聖經都沒教導耶穌神性或三位一體論,卻有些穆斯林護教家更面對現實,只採取錯誤的駁 論指耶穌並沒有教導三位一體論,但部分聖經的確如此教導。
聖經論據
本文將從新約經卷列舉有關耶穌是神、或耶穌介紹自己為神的經文。我們會看馬太、馬可、路加三卷符類福音,再看約翰福音;繼而看使徒行傳、保羅書信、雅各書、彼得前後書、約翰一二書、猶大書和啟示錄。我會作系統說明,顯示整本新約除約翰三書外,都以某種方式教導基督的神性。然後答辯穆斯林對有關經文幾個常見質疑。雖然從舊約希伯來經文很容易看見耶穌是神的教導,本文將集中討論新約經文。
關於耶穌是神的舊約經文論證,請參以下文章鏈接: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God/echad.html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Shamoun/psalm110_1.htm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Shamoun/jesus_is_yahweh.htm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Shamoun/messiah_exaltation.htm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authors/shamoun/christ_daniel.html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authors/shamoun/intertestamental1.html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authors/shamoun/messiah_targums1.html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authors/shamoun/israels_gods.html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authors/shamoun/trinity_isaiah_1.html
http://www.answering-islam.org/authors/shamoun/god_as_man.html
(雖然四福音論述多有重覆處,我想說的是,每一本福音書都肯定基督的神性。)
以下提出的大部份經文,都曾有穆斯林護教家企圖駁論,本文暫不處理未經駁論的經文。
馬太福音
但我告訴你們,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。我喜愛憐恤,不喜愛祭祀。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,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。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(馬太福音12:6-8)
經文肯定了耶穌的神性,肯定祂有別於一切受造物,比神的殿更大-這殿是神榮耀的居所。沒有任何受造物堪稱大於神的居所。耶穌也說祂是安息日的主,這是榮耀的神聖稱謂,類近舊約聖經對耶和華的稱呼。惟有神配得這稱謂,也因此,馬太福音12:14說猶太人想殺耶穌。
穆斯林駁論:
關於這段經文,穆斯林主要有五個駁論。一、他們認為據馬太福音12章,耶穌容許門徒在安息日摘麥穗吃,既然耶穌與他們都一起犯安息日了,所以祂這樣說實在沒甚麼大不了。二、據馬太福音12章,耶穌提到舊約聖經記載,大衛與隨從曾在安息日進殿吃聖餅,而這是觸犯律法的,於是穆斯林護教家說,因此耶穌說自己是安息日的主也沒甚麼大不了。三、約翰福音7:23記載在安息日行割禮,可見這是平常事,不能就此證明耶穌是神。四、馬可福音2:27-28說:「又對他們說: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。所以,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。」可見人人都是安息日的主。五、所謂「安息日的主」與「比殿更大」只是神在約翰福音13:3給耶穌的尊稱,不等於說祂就是神。
基督徒回應:
關於第一、二點,基督身為神、並所有創造的繼承人(希伯來書1:2),有權柄能力解釋或再詮釋安息日,容許門徒在安息日摘穗充飢,這獨特的權柄展現了耶穌的身分。安息日是神為人創造的,讓人可以安息,這是為幫助人的,因此當安息日人若餓了要找吃的,他可以這樣做。這就是經文的意思。所以基督引述舊約裡大衛與隨從在安息手進殿吃聖餅的故事,因為安息日是為了幫助人,而食物有助維持生命,就沒理由在安息日捱餓。設立安息日是要使人得益,也讓人安息,人若捱餓就喪失了意義。是的,冒犯安息日是死罪,但有時候這卻是容許的,不算冒犯。然而在基督以前也有人「犯安息日」,如大衛,他卻不因此稱為「比殿更大」或「安息日的主」。耶穌受此稱呼,不因為馬太福音12章關於安息日的教導,乃因為祂的本質。經文上文下理已解釋了第一、二點的駁論,可見穆斯林的論點有問題、不切題。
關於第三點,早期教父奧古斯丁這樣注釋:「割禮是拯救的特別記號,就算安息日,人也不應停止拯救。『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,你們就生氣嗎?』(約翰福音7:23)」[5]這是基督對猶太人說的;因而減損祂配得的榮耀稱號。
關於第四點,穆斯林把自己的理解讀進馬可福音2章,認為這是指人人都是安息日的主。馬可福音2:27-28說:
「又對他們說: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。所以,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。」
經文宣稱人子是主,超乎安息日-這裡並非指所有人或全人類,這樣說的話就是冒犯神,因為神才是安息日的設立者,安息日的主。那幾個例外事件其實根本不算犯安息日,所以也不能說人本身是安息日的主,人仍然伏在安息日以下。這是主設立的,惟有神才有權柄支配這日,正如耶穌所做的,祂為我們成就安息。
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(馬太福音11:28)
這樣看來,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。因為那進入安息的,乃是歇了自己的工,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。(希伯來書4:9-10)
我們不再受制於律法之工,因著耶穌基督是安息日的主,我們都得自由了,我們在祂裡面得了安息。因為祂成了我們的安息,所以配稱「安息日的主」,這不僅顯示了祂的神權與神性,也顯示祂已經取代了安息日,成為我們的安息。
學者哥倫比亞國際大學前校長J. Robertson McQuilkin曾解釋為何馬可福音2:27-28指單單耶穌是安息日的主,而非所有人都是那日的主,他說:
「有人將經文詮釋為所有人子(全人類)都是安息日的主,在這天大家可以隨己意行,這是不可能的,因為「人子」是基督特有稱呼,指祂自己就是彌賽亞而言。在馬太福音12章一段平衡經文裡,耶穌說「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」前,先說明人子「比殿更大」,這明顯指祂自己。基督是說自己是安息日的主。」[6]
再者,在這節經文前不久,耶穌說「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」。(馬可福音2:10)按上文下理,這裡的「人子」不可能指「所有人」。
關於第五點,據約翰福音13:3,耶穌「比殿還大」、「安息日的主」等名號是父所賜的,[7]穆斯林認為這只因神尊榮祂,不一定指祂就是神。然而論點的關鍵在於,據利未記23:3說,神是安息日的主,因為這是祂設立的,是屬於祂的。
…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…(利未記23:3)
…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(馬太福音12:8)
第二,惟有大能神比殿更大,因為殿屬於祂,那裡有祂的榮光。
所羅門又造耶和華殿裡的金壇和陳設餅的金桌子。(列王記上7:48)
在這裡有一位比殿更大。(馬太福音12:6)
因耶穌是主;瑪拉基書3:1又說耶和華的 殿是「他的殿」:
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。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;立約的使者,就是你們所仰慕的,快要來到。」
父神為甚麼如此尊稱子,因為祂配得,這稱號也顯示了祂的真正身分-祂是神,是道成肉身的神子,是三位一體神的第二位格。以賽亞書42:8告訴我們,神的榮耀單單屬祂:
「我是耶和華,這是我的名;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,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。」
父神之所以給耶穌這樣榮耀的稱號-祂說同樣的榮耀本自屬於祂-因為耶穌是完全的神,這是毫無矛盾的,尊稱子就等於榮耀祂自己。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。耶穌蒙這樣尊稱,不因為祂是被高舉的先知,不然的話就違背了以賽亞書42:8,也違背舊約聖經教導說,惟有神是安息日和殿的主。仔細看過穆斯林與基督徒對馬太福音12:6-8的論點後,我們看見,耶穌以自己比殿更大,是安息日的主,這無異於自稱為神。
如Frederick Dale Brunner博士說:
「…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人子耶穌在安息日說這話,是決定性的。據神的律法(出埃及記20:10;利未記23:3;申命記5:14)安息日是「為」也「向」耶和華守的,祂是安息日的主。耶穌說自己「比殿更大」後,這是第二度間接自稱,後來教會正確地稱為耶穌的神性。」[8]
馬可福音
耶穌卻不言語,一句也不回答。大祭司又問他說: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?耶穌說:我是。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大祭司就撕開衣服,說: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?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。你們的意見如何?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。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,又蒙著他的臉,用拳頭打他,對他說:你說預言吧!差役接過他來,用手掌打他。(馬可福音14:61-65)
這裡耶穌不僅自稱為當稱頌者的兒子,又說自己會坐在父神的右邊-與神同坐寶座。祂自稱是舊約但以理書預言的人子,祂就是神,將會駕雲降臨。
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,見有一位像人子的,駕著天雲而來,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,得了權柄、榮耀、國度,使各方、各國、各族的人都事奉他。他的權柄是永遠的,不能廢去;他的國必不敗壞。(但以理書7:13-14)
14節說各方、各國、各族的人都事奉祂,「事奉」一詞原文是‘plach’(亞蘭文),源於希伯來文字根‘Peal’ (亞蘭文)。舊約聖經用這字時專指敬拜大能神,或其他信仰的人敬拜假神而言。這是神聖的敬拜;而這位人子耶穌基督卻受這種敬拜,可見祂就是神。
耶穌在馬可福音14:61-65的話顯示祂就是但以理書7章所說的人子,大祭司聽見了就撕裂衣服,指祂褻瀆,他們知道祂是指著自己的神性而言。如果但以理書7章所說的人子是亙古常在的,得了權柄、榮耀,受各方人士敬拜,他的國永不敗壞,這人就是高於所有人,與神有同等榮耀。這位人子也就是神,而大祭司深明這點,審訊時在場的人也很明白這是惟有神才配得的,所以說耶穌褻瀆,吐唾沫在祂臉上、打祂,判祂死刑。
穆斯林駁論:
關於基督神性的這點論證,最常有的駁論如穆斯林護教家Shabir Ally說:
「關於這件事,馬太、馬可、路加福音有各樣的版本。馬太和路加福音說,耶穌並沒有正式確定這稱謂,只說:你們說我是人子。如果說耶穌駕雲降臨就等於說祂是神,這是說神沒有能力使祂的受造物駕雲降臨。」[9]
基督徒回應:
Ally兩個批評都不成立。史家與學者都承認,耶穌不僅對猶太說:「是你們說我是人子。」無論馬太、馬可、路加福音都記述,耶穌的確承認祂是神子,其中兩段記載用了猶太諺語來說同一句話。
正如Darrell L. Bock博士解釋:
「福音書記載雖然在細節上有不同,但回答內容是一樣的。無論耶穌說「我是」,或以當時用語說「你說的是」-後者是古時用語,意思是:「你口裡這樣說心裡卻不認同」-祂都確認了自己是彌賽亞,神的兒子。[10]
得謹記,當處理細微的不一致記述時,我們不能脫離史料,必須用歷史方法決定原來可能的意思。在這情況下,三段記載都指耶穌接受盤問時,的確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,不同的只是答話用語,馬太與路加記載了猶太諺語,而馬可則直接記「我是」,但原則還是一樣的。馬可福音成書最早,許多人因此說這最準確。但其實馬太與路加都準確,因為這兩卷書是基於一個傳統或文本,比馬可福音更早,所以記述也準確;無論如何,信息都很清晰。再說,三段都記載耶穌接續說祂是人子,坐在神的右邊,這很明顯呼應但以理書7章,祂自稱為但以理書7章所的人子,等於說祂是神。
在檢視穆斯林的駁論後,我們可見,這些經文都 可作為基督神性的論據。
Ally第二個駁論是,神可以使受造物駕雲降臨。據聖經教導,這是褻瀆,據伊斯蘭教導亦然。「Tawheed 認主獨一」是伊斯蘭信條,指「伊斯蘭的一神論」,一般分為三類。
據John Eberly解釋:
「認主獨一(Tawheed/Tawhid)有三種:
統治之獨一(Tawheed al-Rububiya)
崇拜之獨一(Tawheed al-Uloohiya)
真主尊名與特質之獨一(Tawheed al-Asma was-Sifat)[11]
Sam Shamoun讓我留意到這個一流論點。假若Ally認為,真主可以賦與受造物但以理書7章與馬可福音十四章裡的身分地位,已經有違認主獨一。按伊斯蘭教義對認主獨一的三種定義,這種榮耀尊貴真主沒有給誰,惟有祂配得。舉例說,如果說耶穌領受掌管萬民的權力與主權,這已違反了統治之獨一。說祂受萬國敬拜,即違反崇拜之獨一。以祂為至高者的兒子,就觸犯真主尊名與特質之獨一,因為這蘊含祂與父神的獨特關係,亦指祂具備神的特性。既然神(真主)的本性是神(真主)的特質之一,於是有違真主尊名與特質之獨一。
從聖經看,給予受造物類似尊榮同樣是褻瀆。從以賽亞書44:6-8、耶利米書10:10並約珥書3:12可見,惟有神是永遠的,永恆的管治者;而耶穌有掌管萬國萬民的權病,祂有永遠的國度,是統治者。
因此,Ally對但以理書7章與馬可福音14章的駁論是不對的。如果耶穌非神,卻領受這種尊榮,這不僅違反伊斯蘭的認主獨一,也違反聖經。
Robert M. Bowman、J. Ed Komoszewske與Darrell L. Bock等學者指出:
因此,當耶穌肯定回答說,祂就是神的兒子,然後立即補充說自己坐在神寶座的右邊,在天國裡一同掌權,這個回應等於宣稱祂與神同等。[12]
路加福音
舊約以賽亞書預言在曠野有人聲喊預備神的路,然後神自己會顯現:
你們的神說:你們要安慰,安慰我的百姓。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,又向她宣告說,她爭戰的日子已滿了;她的罪孽赦免了;她為自己的一切罪,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。有人聲喊著說: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,在沙漠地修平我們神的道。一切山窪都要填滿,大小山岡都要削平;高高低低的要改為平坦,崎崎嶇嶇的必成為平原。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;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;因為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。…報好信息給錫安的啊,你要登高山;報好信息給耶路撒冷的啊,你要極力揚聲。揚聲不要懼怕,對猶大的城邑說:看哪,你們的神!主耶和華必像大能者臨到;他的膀臂必為他掌權。他的賞賜在他那裡;他的報應在他面前。他必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,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中,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。(以賽亞書40:1-5,9-11)
在新約裡,當施洗約翰,就是那在曠野呼喊的人聲為全能神預備道路,預言就應驗了。
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,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,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,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,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,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。那時,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裡,神的話臨到他。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,宣講悔改的洗禮,使罪得赦。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,說: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:預備主的道,修直他的路!一切山窪都要填滿;大小山岡都要削平!彎彎曲曲的地方要改為正直;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為平坦!凡有血氣的,都要見神的救恩!(路加福音3:1-6)
施洗約翰,那曠野的人聲,在為耶和華修直道路,好讓耶和華神應驗預言向百姓顯現。施洗約翰也宣聲他為耶穌基督預備道路:
約翰說: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,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,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。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。(路加福音3:16)
他〔施洗約翰〕說:「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:『修直主的道路』,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。」(約翰福音1:23)
次日,約翰看見耶 穌來到他那裡,就說: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這就是我曾說:『有一位在我以後來、反成了在我以前的,因他本來在我以前。』我先前不認識他,如今我來用水施洗,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。」約翰又作見證說:「我曾看見聖靈,彷彿鴿子從天降下,住在他的身上。我先前不認識他,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、對我說:『你看見聖靈降下來,住在誰的身上,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。』我看見了,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。」(約翰福音1:29-34)
這是說,當耶穌顯現,就是耶和華顯現,因為耶穌是耶和華。
總言之,以上經文證明(一)、施洗約翰是舊約以賽亞書預言的那曠野喊叫的人聲,為耶和華神預備道路;然而,(二)、施洗約翰為耶穌基督預備道路;所以,(三)、耶穌基督就是預言所說那位,要為祂子民而來的耶和華神。
穆斯林駁論:
Osama Abdullah談到以賽亞書40章的預言提到第5節說:「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。」Osama指:
「凡有血氣的?我還未看見。」[13]
基督徒回應:
很明顯,以賽亞說到曠野會有人聲為神預備道路,而施洗約翰引介基督,已應驗這預言;然而Osama不明白何謂「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」神救恩的意思。當施洗約翰向百姓引介基督(耶和華)時,祂已讓人看見,雖然如此,救恩卻要待福音傳遍地極才讓凡有血氣的都看見,因此基督這樣吩咐:
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,對萬民作見證,然後末期才來到。(馬太福音24:14)
他又對他們說: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。(馬可福音16:15)
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(馬太福音28:19)
因此,當基督在一世紀降世時,耶和華神顯現,救恩以聖經記載、信徒傳遞的福音為形式,向萬民顯現。可見耶穌就是耶和華神,向祂的百姓顯現,現在凡有血氣的都看見祂的救恩。
約翰福音
約翰福音許多經文都證明耶穌是神,我最喜歡的例子,是耶穌從死裡復活後,以肉身向門徒顯現時多馬的認信。
多馬說:我的主!我的神!耶穌對他說:你因看見了我才信;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。(約翰福音21:28-29)
留意多馬稱耶穌為他的主、為他的神,耶穌不但沒有責備多馬,更為這個認信祝福他,可見耶穌並不反對人認祂為主為神,卻肯定多馬,因為祂是聖子,是三位一體神裡的第二位格。
穆斯林駁論:
對這段經文,Zawadi與Zaatari等穆斯林護教家提出幾個駁論,他們指多馬這是先稱呼耶穌為主,然後稱呼父神。又或者說,多馬是因為太興奮了才說「我的主,我的神!」,這類似於人說「天啊!」Zaatari說:
另一個簡易解讀是,當多馬說「我的主我的神」時,他並非以此稱呼耶穌…他太雀躍了,脫口讚美真主。[14]
他們認為,就算多馬真稱耶穌為主為神,kyrios與theos這兩個字也不限於神,也可以稱呼人的。論者會引用19世紀三位一體論者J. D. Michaelis的話說,這節經文並沒有確認基督的神性:
「我的主!我的神!」我不認為這對耶穌的稱呼,而是說:「是的,真的是他!是他,我的主,我的神!」我這樣論解時,並不確定多馬當時能從極深的懷疑立時轉為極大的信心,承認基督是真神。據我看,當時門徒未必有這知識;實在也沒有提示可見,門徒在聖靈澆灌前就認出基督的神性。我會這樣理解這句話,多馬在極深疑慮之間脫口說出這話,以象徵性的語氣,意思僅為「這是我最尊崇、最敬佩的」。他可能記得十天前耶穌說過的話(約翰福音16:9,10),解釋了此話來,就好像我們驚喜交集的時候會脫口說出自己也不完全明白的話。多馬當時可能只是表達:「啊!我的主!與神最緊密聯繫,有神在他裡面的!我在他身上看見神,過去如此,今天亦然!」或者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會被視為神明;因為神這個字不一定嚴嚴的按教義解。[15]
基督徒回應:
據近年的希臘文研究,我納罕為何竟有人認為多馬並不是以此稱呼耶穌,只是稱父神為神。正如《耶穌就位-基督神性問題》(Putting Jesus in His Place: A Case for the Deity of Christ)作者指:
基本上,聖經學者大致認同約翰福音20:28的記載裡,多馬說「我的主我的神」時的確是指耶穌。正如Harris在其關於新約裡耶穌為神的詳盡研究裡說:「無論文法學者、詞源學者、釋經家與英文版本專家都同意這點。」事實上,我們很難從近代釋經或學術著作找到這種說法,指多馬在約翰福音20:28的話是指父神而非耶穌,理由很簡單,約翰記載多馬的話之前還有一句:「多馬回答並對他說」(28節上,作者原文直譯),這看似重覆的話反映出一個希伯來諺語表達,即某人的回應,是指著說上一句話的人而言的。約翰就常常如此表達,以論者的話直接指回前之前說話的人,或對方之前說過的話。(約翰福音1:48,50;2:18-19;3:3,9-10,27;4:10,13,17;5:11;6:26,29,43;7:16,21,52;8:14,39,48;9-11,20,30,34,36;12:30;13:7;14:23;18:30;20:28)因此可以肯定,多馬的話是指耶穌而言,而不是指父神。[16]
穆斯林說kyrios(主)和theos(神)兩個字不一定指全能真主,所以就算有人稱祂為主為神,祂也不一定是。問題是,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用一模一樣的表達稱呼耶和華神,而約翰肯定直接引用七十士譯本的語句,為了確認基督的神性。如果我們看舊約七十士譯本稱呼、尊榮耶和華神的時候,亦以同樣的希臘文稱祂為主,為人的神,這與約翰福音20:28用語是一樣的,很明顯約翰是用引了希臘文舊約對耶和華的稱呼指稱耶穌基督。
耶和華-我的神(kyrios ho theos mou)必降臨,有一切聖者同來。(撒迦利亞書14:5)
耶和華-我的神啊(kyrios ho theos mou),我若行了這事,若有罪孽在我手裡,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-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,我也救了他…耶和華啊(kyrie),求你在怒中起來,挺身而立,抵擋我敵人的暴怒!求你為我興起!你已經命定施行審判!願眾民的會環繞你!願你從其上歸於高位!(詩篇7:3,4,7)
我的神我的主啊(ho theos mou kai ho kyrios mou),求你奮興醒起,判清我的事,伸明我的冤!(詩篇35:23)
留意約翰福音20:28用同樣的希臘文語句:
多馬說:「我的主!我的神!」(Kyrios mou kai Theos mou)
在舊約裡,這句式只適用於神,而約翰以此指耶穌。我們知道新約作者常常引用七十士譯本,正如Bruce Metzger博士說:
新約作者引舊約經文時,幾乎都用七十士譯本。[17]
容我再重覆說,當kyrios與theos兩字在一句裡並用時,往往只能指神,可見約翰福音20:28多馬是認出耶穌為神。這節經文可謂整卷約翰福音末段的基督論高潮-使徒認出耶穌的真正身分,是本節意義所在。
關於穆斯林引用的、19世紀三位一體論者J. D. Michaelis已落伍了的「學術」著作,他的論說並沒有考慮七十士譯本或約翰福音希臘原文,很可能其實他對這題目不太熟悉,只是據個人的自由主意立場,從修辭角度看,就主觀認為復活前沒有人確定基督的神性。除非有人能處應我以上提出的論點,否則Michaelis的說法實在落伍又無關宏旨。我也可以引述許多基督徒、不可知論者與自由派學者說約翰福音20:28確認基督的神性;可見穆斯林溯諸Michaelis的說法是毫無意義的。
《國際標準聖經辭典》(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Dictionary)編者Geoffrey W. Bromiley博士說:
多馬對復活的耶穌說「我的主我的神!」就證明耶穌是道成肉身來的神。[18]
不可知論者Bart Ehrman博士說:
約翰福音…用許多篇幅確認耶穌是神(參約翰福音8:58;10:30;20:28)。[19]
已故Raymond Brown博士指出,持極端懷疑立場的自由派新約學者、已故布特曼(Rudolf Bultmann)博士認為,約翰福音20:28確認基督的神性。布特曼指出,在約翰福音20:28「毫無疑問有這個含義,或更準確地說,直稱耶穌為神」。[20]
穆斯林護教 家光引述Michaelis的觀點並不足以支持其論點,因為所援引資料既落伍、又出自自由派手筆,且論者對現代論點很不熟悉。穆斯林必須處理今天學者對這節經文的看法。想更詳細了解Shamoun如何駁論Zawadi關於約翰福音20:28的論點,請點擊這裡(http://answering-islam.org/Responses/Osama/zawadi_thomas.htm,http://answering-islam.org/Responses/Osama/zawadi_thomas2.htm,http://answering-islam.org/Responses/Osama/zawadi_thomas3.htm)。
討論過後,我們可以說,約翰福音20:28確定基督的神性,是滿有分量的經文引證。
使徒行傳
在使徒行傳,還有整本新約聖經可見,使徒奉耶穌基督的名為人施洗,使徒行傳2:38說:
彼得說: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。
許多人以為這只是有趣的基督教禮儀,與基督論關係不大。然而,近年來的研究顯示,基督徒洗禮之所以要「奉主名」很可能是要回應當時流行的某種異教儀式,當時人會「奉某神明之明」受洗,以與該神明合而為一。Lars Hartman指出:
禮儀是在神明「之名下」進行的,就是說,這異教禮儀屬於、或與某神明有關,是禮儀所指涉的神明,信士信女做儀式時心裡就「想著」、或「為」那神明而做,是神明為禮儀賦與意義。[21]
正因我們是奉耶穌的名受洗的,按當時的文化看就是說,耶穌就是基督徒的神。
穆斯林駁論:
我找不到穆斯林對這方面的駁論。
羅馬書
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,按肉體說,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,他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。阿們!(羅馬書9:5)
保羅以耶穌基督為在萬有之上、永遠可稱頌的神。這是對於基督神性很清晰的見證經文,穆斯林對此的駁論寥寥可數。
穆斯林駁論:
Zaatari說:
假如保羅教導說耶穌是神,他就是敵基督,因為耶穌從沒自稱為神,也不打算令人相信他是。耶穌清楚說明他是先知,是神派來帶領以色列人歸向神的,這是他的使命。如果保羅教導說耶穌是神的話,耶穌會責備他的。[22]
基督徒回應:
Zaatari實在是承認聖經的確教導耶穌是神,這是毫無疑問的。雖然Zaatari的論點是要否定這點,但從上述經文我們可見,聖經的確指明耶穌是神,祂也相信自己是。我們看過耶穌在馬太福音12:6-8、馬可福音14:61-65,並約翰福音20:29所說的話,知道耶穌知道自己是神,祂一定不會為保羅這個教導責備他,不然的話,當多馬在約翰福音20:28節說祂是神的時候,耶穌怎不責備他呢?然而耶穌在29節卻因此祝福多馬,所以祂也會祝福保羅的。
哥林多前書
論到吃祭偶像之物,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,也知道神只有一位,再沒有別的神。雖有稱為神的,或在天,或在地,就如那許多的神,許多的主;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,就是父,萬物都本於他;我們也歸於他-並有一位主,就是耶穌基督-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;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(哥林多前書8:4-6)
哥林多前書8:4-6說聖父(保羅一般稱為神)在位格上有別於耶穌(保羅也在其他經文稱為神),然而耶穌與聖父是同一的存有(有一樣的性情/本質/性質),在創世以先就與聖靈一起存在。保羅是說,聖父與父子早在創世前就一起存在,萬物是藉著耶穌造的,祂與父神一起創造。這裡保羅是說,聖父與耶穌是兩個不同位格(「位格」即你是誰),卻是同一樣的存有(「存有」即你是甚麼)。很明顯,保羅以耶穌為神的成分。保羅是舊約學者,根據希伯來經文,神是獨力創造萬物的:
他獨自鋪張蒼天,步行在海浪之上。(約伯記9:8)
從你出胎,造就你的救贖主-耶和華如此說:我-耶和華是創造萬物的,是獨自鋪張諸天、鋪開大地的。誰與我同在呢?(以賽亞書44:24)
雅各的分不像這些,因他是造作萬有的主;以色列也是他產業的支派。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。(耶利米書51:19)
如果說當創造的時候,耶穌與神一起,萬物是藉著耶穌造的,又怎麼能說神是獨自創造的呢?但因為神是多位格的,耶穌是神的第二位格,所以神既獨自創造,但創造時基督與聖靈也參與。
穆斯林反駁:
穆斯林護教家Shadid Lewis說:
保羅在好些經文、如哥林多前書8:6說:「我們只有一位神。」這是誰,據哥林多前書8:6,這就是聖父。[23]
基督徒回應:
阿拉法俄梅戛事工的James White博士曾仔細說明,指出Lewis誤用了哥林多前書8:6。(請點擊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-E22l9bn1HQ)。Lewis搞不懂的是,雖然保羅 確定、也引述「聽啊以色列」的經文(「以色列啊,你要聽,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」〔申命記6:4〕),但他是把耶穌也包括進去,要基督徒尊榮父,也尊榮基督。Lewis並沒有引述哥林多前書8:6下半節,那是新的、基督化版本的「聽啊以色列」,確定基督與父神共同創世。
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,就是父,萬物都本於他;我們也歸於他-並有一位主,就是耶穌基督-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;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
保羅是說,誠然神只有一位,但耶穌配得與父同受獨特的敬拜。他先確認父神是一位,祂創造萬物,然後又說主耶穌也是一位,也創造萬物。以下引述Richard Bauckham博士在其著作《被釘死的神-新約裡的一神論與基督論》(God Crucified: Monotheism and Christology in the New Testament)裡關於哥林多前書8:6的釋經:
在這段經文裡,保羅明顯是講到一神論。吃祭肉與參與寺廟筵席問題,在當時異教多神崇拜社會背景下,是猶太一神論者是否忠於神的一大關注。保羅的解說,是從基督徒的角度詮釋猶太一神論,他指出忠於一位神即忠於主耶穌基督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(8:4節末)用上了傳統的猶太一神論表達-「神只有一位」,繼而在6節提出他對一神論更完滿的表達,以與哥林多異教環境的「許多神許多主」(5節)相對;基督徒只對一位神一位主忠貞。第6節實在精雕細琢…很明顯保羅把主耶穌基督包括在這獨一的神聖之內,他重新詮釋一神論,成為基督的一神論。[24]
Shadid Lewis提出的駁論,顯示他完全誤解了哥林多前書8:6,這節經文確定基督的神性;基督徒在認清這節經文意思後,應以之與穆斯林討論。
哥林多後書
正如你們已經有幾分認識我們,以我們誇口,好像我們在我們主耶穌的日子以你們誇口一樣。(哥林多後書1:14)
這裡保羅提到主耶穌基督的日子,這是保羅書信常談的題目,比如在提摩太後書1:18、腓立比書1:6,10;2:16、帖撒羅尼迦前書5:2、帖撒羅尼迦後書2:1-2都有提及。主耶穌基督的日子是指祂二次顯現,光榮再臨。保羅用「主耶穌的日子」等詞句,顯示他相信耶穌是耶和華神,因為據舊約,他們乃是盼望耶和華的日子、盼祂光榮再臨!
哀哉!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。這日來到,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。(約珥書1:15)
你們要在錫安吹角,在我聖山吹出大聲。國中的居民都要發顫;因為耶和華的日子將到,已經臨近。…耶和華在他軍旅前發聲,他的隊伍甚大;成就他命的是強盛者。因為耶和華的日子大而可畏,誰能當得起呢?…日頭要變為黑暗,月亮要變為血,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。(約珥書2:1,11,31)
因此,主耶穌再來的日子,事實上就是耶和華再來的日子;可見耶穌是耶和華。
穆斯林駁論:
我找不到相關駁論。
加拉太書
據舊約希伯來經文,人藉著相信耶和華就可以成義。使徒保羅深明此理,所以在加拉太書引述創世記15:6說:
正如亞 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(加拉太書3:6)
保羅在同一卷書清楚說明,相信主耶穌基督就永遠稱義。因此,據保羅所言,信耶和華與信耶穌基督是同一回事。
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(加拉太書2:16)
可見在人稱義上,相信基督與相信耶和華同樣有能力。就像信耶和華能以稱義一樣,信基督也一樣。可見耶穌是耶和華,在祂裡面有永遠的義。
耶和華啊,求你使我們得見你的慈愛,又將你的救恩賜給我們。(詩篇85:7)
耶和華啊,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;求你也用這恩惠記念我,開你的救恩眷顧我。(詩篇106:4)
穆斯林駁論:
我找不到有關駁論。
以弗所書
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,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,使他從死裡復活,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,遠超過一切執政的、掌權的、有能的、主治的,和一切有名的;不但是今世的,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。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,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。教會是他的身體,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。(以弗 所書1:19-23)
保羅這段經文是說,主耶穌被高舉到至高的、只屬於神的位置。他繼而形容耶穌統管萬有,享有與神同等的屬性與尊榮,如無所不在、大有能力、統管萬有、絕對主權、超乎萬名等。很奇妙,保羅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基督在屬靈上以祂的同在充滿整個教會,也充滿一切。(以弗所書4:7-10)這是全能神的屬性,因為祂無處不在,可以充滿萬物。
正如B. W. Johnson博士所說:
基督的完全。教會是基督的完全之彰顯,身體被祂的生命所充滿,祂的大能充滿萬有。最後四節是形容基督的榮耀,包括一、祂的復活;二、祂被高舉在神的右邊;三、祂的至高管治權;四、祂是教會-祂身體-的頭,被祂的完全所充滿。這都在基督釘在十字架上進入死亡後而有的榮耀,祂先自卑,才可以升高。參希伯來書12:2。[26]
蘇格蘭阿伯丁大學(University of Aberdeen)新約詮釋學名譽教授及榮譽研究教授I. Howard Marshall博士指:
說基督「充滿」萬有。同樣地,保羅在以弗所書1:23說,教會「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」。此句表明基督分享無所不在這種神聖屬性;當然,此句重點也許在基督與教會同在,然而以弗所書4:10卻強調基督被高舉與無所不能。[27]
穆斯林駁論:
我找不到關於基督無所不知的有關駁論。
腓立比書
他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所以,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(腓立比書2:6-11)
這裡保羅解釋,耶穌在創世前就與父神同在,與神有一樣的本質。然後耶穌謙卑自己,成為人的樣式。保羅又解釋十字架,說萬有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。經文明言耶穌有神的性質,太初與神同在,後來成為人;更說萬有都向基督屈膝,認祂為主,這都顯示耶穌就是大能神。舊約聖經說:
你們要述說陳明你們的理,讓他們彼此商議。誰從古時指明?誰從上古述說?不是我-耶和華嗎?除了我以外,再沒有神;我是公義的神,又是救主;除了我以外,再沒有別神。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,就必得救;因為我是神,再沒有別神。我指著自己起誓,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,並不反回:萬膝必向我跪拜;萬口必憑我起誓。(以賽亞書45:21-23)
留意以賽亞預言說,有一天萬膝必向耶和華跪拜,萬口必憑耶和華起誓。據保羅在腓立比書2:10-11所說,當萬膝向基督跪拜,承認祂是主時,預言就應驗了。因為保羅教導耶穌是耶和華。
穆斯林駁論:
Shabir Ally指:
許多人引保羅在腓立比書2:6-11的經文證明耶穌是神,但正是這節經文顯示耶穌不是。經文必須呼應以賽亞書45:22-24,裡面說萬膝必向神(耶和華)跪拜,萬口承認公 義與能力惟獨在於耶和華。保羅深知這段經文,他曾在羅馬書14:11引述過;所以保羅說:「我在父面前屈膝。」(弗3:14)[28]
基督徒回應:
Ally的駁論並沒有處理腓立比書2:6-11好幾項議論。他沒處理耶穌有神的性質,祂本與神同等,後來離開天上高位成為人。Ally只嘗試處理萬膝跪拜萬口承認的問題,可是漏洞百出。
首先,Ally甚至不承認,說萬民要跪拜、要承認耶穌為主,就已經應驗了以賽亞書45:21-23;他只說腓立比書必須呼應以賽亞書,說萬民只能承認耶和華,認祂為主。這是Ally不能看見、甚至不承認的。他留意到保羅在以弗所書3:14說「我在父面前屈膝」,其實這是在不同經文裡鋪陳父與子同受敬拜。保羅向父屈膝,萬民跪拜子,都應驗了以賽亞書45:21-23預言。Ally根本沒有試圖詮釋腓立比書2:6-11,其論點也無關宏旨。事實上,保羅深明以賽亞書45:22-24,因為他相信耶穌是耶和華,所以說萬民向基督屈膝、認祂為主,等於應驗了以賽亞書。
穆斯林駁論:
Zaatari也反駁腓立比書2:6-11道: